宝鸡市建筑设计院始建于1958年9月,其前身是市城市建设局规划设计室,1985年6月组建为宝鸡市建筑设计院,事业性质,企业管理,县级建制,编制66人,隶属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。现为国家甲级建筑设计单位,施工图审查为一类审查机构,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单位,可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设计、咨询、监理以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。该院是以建筑设计为主体的科研型事业单位,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优势,现在册职工76人,86%以上是具有国家建筑设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其中高级职称14人,中级职称22人,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,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人,注册设备工程师8人。院内设有三个综合性建筑设计所,以及生产经营室(概予算室、微机室、晒图室),总工办(质量管理办公室、技术管理办公室),院务办公室等技术管理部门,拥有最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精良的文件输出专用设备。该院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,精益求精,质量第一,优质服务”的企业精神。该院广交朋友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、快捷、最周到的优质服务,精心设计出更多更具时代特色的建筑精品,为国家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再续华章。